【民事案件】當事人於解除房屋買賣契約並取得違約金及賠償勝訴6月3日讀畢需時 1 分鐘已更新:6月6日本案原告向我方當事人購買房屋後,未按照契約條款給付價金至履保專戶中,反而提起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價金及違約金之訴,經吳怡臻律師協助解約規劃存證信函之寄送與送達程序,並向法院提出有力證據證明原告未履行契約主給付義務,使法院認定本件契約係因原告違約在先,更透過提出反訴成功為當事人取得賠償,保障了當事人的經濟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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